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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重视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文献类型:期刊文献

中文题名:重视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作者:陈泓[1];焦献民[1]

第一作者:陈泓

机构:[1]河南平原大学

第一机构:新乡学院

年份:1997

期号:1

起止页码:54-55

中文期刊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外文期刊名: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

收录:;北大核心:【北大核心1996】;CSSCI:【CSSCI1998】;

语种:中文

中文关键词: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权利;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义务;教育法制;应试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社会组织

摘要:重视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陈泓焦献民近几年我国教育界就教育的主客体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致形成了三种观点:一、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二、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客体;三、教师学生同是主体(“双主体论”)。①笔者从争论中受到了启发,拟变换角度,从我国的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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